三十日内服药三次,渐痊,眉毛须发俱生,肌肤如旧。一种呷蛇龟,腹折,见蛇则呷而食之,其性最毒,不可误用。
发明牙乃肾之标、骨之余。脉有奇经,不必医尽知之,而走医不可不知。
《黄帝》曰,兔肉和獭肝,食之成遁尸。食结在胸,非大黄、芒硝、枳壳、槟榔、浓朴之类所能祛逐,必得瓜蒌始得陷之。
余可类推。水自小便下,气自大便出,肿即消散。
予幼嗜岐黄家言,读书自《灵》、《素》、《难经》而下,旁及《道藏》、石室; 得之年少时有所大脱血,或醉入房中气竭肝伤,月事衰少不来,治之以四乌骨、一茹为末。
走医多挟此以博效,人每诧为神奇。手足不遂加威灵仙、续断。